翁牛特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在线客服
首页 > 资料下载 > 交易规则 > 《交易须知》(试行)

资料下载

交易规则
相关下载

交易规则

《交易须知》(试行)

2023-03-27 81 次

《交易须知》(试行)

 

一、特别声明 

第一条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依照有关规定及惯例,按照交易标的的现状进行处置,中心声明:对交易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等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务必在报名前对标的进行实地查勘,对标的物的破损及新旧程度自行查看,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参与竞拍交易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物的现状。 

第二条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在受让前还应对标的物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等事先了解,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拍交易的,其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自负。 

第三条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参与受让应当遵守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二、受让须知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参加由中心通过网络电子竞价系统组织的网络竞价交易,应遵守《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及本须知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应在竞价正式开始前提前登录竞价系统,以保障有充分的时间完成账号、密码登录,密码修改等相关操作,因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未按时登录系统而造成贻误报价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承担。 

第六条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自行注册的会员账号信息及本人手机收到平台发送的相关短信内容应妥善保管,确保账户安全。中心对该账号在网络竞价中发出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本人的行为,因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负责。 

第七条 网络竞价中,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的报价指令发出并经系统确认后不得更改或撤销,报价的认定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 

第八条 由于网络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在报价时段内应尽早出价,以免贻误报价损害自身权益。网络电子竞价中报价时间的认定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不以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电脑终端自带时间为准。 

第九条 互联网竞价的硬件要求:通过自备终端参与项目报名及竞价,应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建议使用安装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的电脑,自带IE10.0版本以上浏览器,配备4G以上内存,4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由于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或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承担责任。 

第十条 网络电子竞价的暂停或暂缓。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及其它的特别情形,农交中心有权做出暂停或暂缓当前竞价交易的决定,待异常或特别情形消除后重新启动或继续进行交易。 

第十一条 报价方式及规则 

(一)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及规则) 

1加价(减价)竞价:价格上行(下行)的报价方式,即竞价由低至高(由高至低),依次递增(依次递减),直到最高(最低)价格成交为止。报价开始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竞买人可以对目标标的充分报价,报价高出(低出)部分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由一个或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如延期报价周期内有人出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延期报价周期起点,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某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最低)报价且该报价不低于(高于)保留价的即为成交价。 

2一次报价:指竞买人通过网络电子竞价系统,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报价,最终有效报价最优者确定为买受人的竞价方式。 

3荷兰式竞价:价格下行的竞价方式,报价开始后,随着时间的变动价格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有竞买人发送报价即为有效报价,最先发送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 

(二)设保留价的报价规则。 

如设定有保留价时,当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报价达到或高于保留价时方可成交。 

(三)优先权人的报价规则。 

如有优先权人参与竞价的,优先权人可在其它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报价的基础上以相同价格(多个优先权人的以“级别优先”“时间优先”确定行权人。级别高的优先权人可以对级别低的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反之无效。优先权级别相同的,谁先行权,则他的价格优先确认,同级别的其他优先权人不可在相同价格下再行权)优先受让,其它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可通过继续加价与优先权人的行权再次角逐,依此循环,直到最后成交。

三、意向受让报名 

第十二条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满前按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报名方式完成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操作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在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注册会员,通过会员账号选择项目报名并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交纳意向保证金(项目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中心资格审核后,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缴纳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网上报名的操作程序可登录中心网站查看《会员操作指南》文档或视频教程。 

(二)现场报名 

流程如下: 

到农交中心现场办理意向受让登记

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或其他报名材料,并按公告要求

提供相关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到农交中心指定账户

按项目挂牌信息的规定时间参加交易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在公告期内到中心现场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或其他报名材料并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中心账户(以到达农交中心指定账户为准,不计利息),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原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第十四条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中心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 

四、交易保证金 

第十五条 参与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应在挂牌期满前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 

第十六条 交易结束后交易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一)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 

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应付给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及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应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或在另行付清交易服务费的前提下全部转为成交价款或全额无息原路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返还。 

(二)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结束后,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返还。 

第十七条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中心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一)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交易(竞价)无效; 

(二)网络竞价中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的(优先权人除外,有其它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 

(四)受让(竞价)成功后放弃受让; 

(五)受让(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六)受让(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中心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出租人)签署交易合同; 

(七)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八)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心。 

 

上一篇: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